国务院暂不允许贷款利息抵税 留待后续评估

2026-01-09 HaiPress

国务院暂不允许贷款利息抵税!企业十分关心的贷款利息抵扣增值税政策在最近的改革中并未实现。今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相关费用支出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意味着与之前一样,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依然不能抵税。不过,《条例》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所变化,增加了“暂”字,并指出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适时研究和评估该政策执行效果。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表示,这一变化表明国家只是暂时不允许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支出抵税,但后续会进行评估研究,可能在适当时候将其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年收入规模已超过6万亿元,目前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建立了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框架。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田志伟解释说,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然而,营业税改增值税以来,金融企业虽然也缴纳增值税,但企业取得贷款服务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贷款成本,还阻断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违背了增值税只对增加值征税的原则,导致了重复征税现象。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金融业业务形式复杂,很多发达国家直接将金融业排除在增值税征收范围之外。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中国是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最广泛、最彻底的国家之一,但企业从金融机构购买的贷款服务支付的利息等费用则不被允许抵扣。例如,假设企业贷款利息为100万元,按照6%税率计算,这里的贷款利息进项税额为6万元,目前是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这显然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加重了企业负担,并造成行业间税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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