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岁老太扶67岁老人不成摔倒身亡 善意之举引发法律责任探讨
2026-06-24
HaiPress
82岁老太扶67岁老人不成摔倒身亡 善意之举引发法律责任探讨。2025年10月,温州82岁老人赵某某在巷道搀扶跌倒的67岁残疾老太林某某,过程中两人一起摔倒,赵某某就医七日后因脑梗死、心脏病等原因去世。今年3月份,赵某某子女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起诉林某某,诉请其补偿医药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七万元。

6月初,该案一审在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案由应调整为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赵某某搀扶行为符合传统美德。赵某某在搀扶林某某过程中导致本人摔倒并最终死亡,赵某某子女可以要求林某某给予适当补偿。法院不予认可林某某提出的“赵某某执意强行搀扶自担风险”的意见。一审法院酌情认定,该案补偿金额为2万元,由林某某一方支付给赵某某子女。

据一审判决文书,赵某某亲属诉称,2025年10月1日下午4时许,赵某某推车经过柳市镇包宅文化巷附近,看到林某某摔倒坐在地上站不起来,特上前搀扶。在搀扶过程中,林某某站不稳又摔倒并将搀扶的赵某某也拽倒摔在地上,致赵某某受伤。同年10月7日,赵某某去世并火化。
被告林某某一方答辩称,事发当日,林某某推婴儿车外出不慎跌倒。跌倒后,林某某意识清醒、身体无明显不适,能够独立起身,遂自行尝试起身,并未向任何人大声呼救或请求帮助。赵某某见状后主动提出要搀扶林某某。林某某当即明确予以拒绝,反复说明“我没事,不用扶,我自己可以起来”,并继续尝试自行起身,明确表达了无需外力协助的意愿。但赵某某不听拒绝,执意上前搀扶,在其搀扶过程中,因双方身体重心失衡,导致两人一同摔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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